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要求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内容及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该规定未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