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64 号 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 德邦证券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对卢森堡产业基金的控制权情况、 卢森堡产业基金的投资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公司对卢森堡产业基 金的股权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2)结合相关协议主要内 容说明德邦证券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的风险性 及相关承担方,是否存在本金损失风险,相关投资是否属于财务 性投资;(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次 发行前,公司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