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泰 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