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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603289Tederic(603289)2024-01-03 11:16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战略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有关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本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