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合水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 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 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