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