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 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亦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首席财务官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 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