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3月制定)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管理 效率,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收益,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购买由国有大型银行或全国性股份 制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金融机构作为 理财的受托方,根据金融机构类型,按照分类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管理委托理 财业务,并根据需要与理财的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