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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303TOSPO(603303)2024-03-06 09:5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横店集 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