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金海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