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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高科:金海高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603311GOLDENSEA(603311)2024-04-26 09:28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 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会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 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及公司负责。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