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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诚邦生态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中国境内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