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 1 页 共 11 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 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 于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