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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332Suzhou Longjie(603332)2024-07-30 09:31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 "本所")接受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