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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3332Suzhou Longjie(603332)2024-02-29 08:4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 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