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 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 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 投资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 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