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 AN165-3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杰克股份/公司 | 指 |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 | | 案)》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杰克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本次回购注销 | 指 | 杰克股份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 | 《公司章程》 | 指 |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