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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陈竞宏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3358Huada(603358)2024-01-20 04:22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07 号 关于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暨时任董事长陈竞宏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 示的决定 当事人: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华达科技,A 股证 券代码:603358; 陈竞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时任董事长; 齐 靖,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3.4.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在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 动情况通知后,未及时披露其权益变动情况,违反了《股票上市规 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齐靖作 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 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