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达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该独立 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