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达科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03358Huada(603358)2024-06-07 13:4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达科技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华达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 《26 号格式准则》)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本所对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华达科技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华达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 下简称《报告书》)披露的前一交易日止的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