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辰欣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0,346,836.79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 字[2017]第 3-00045 号《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