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万泰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 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 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