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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专项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二、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专项 意见 根据《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本次注销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管 理办法》及《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 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草 案》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向部分激励对象注销与注销原因对应的股票期权。 三、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