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