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对未经公开披露的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 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常的利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