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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霖家居: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408RUNNER(603408)2024-03-29 10:52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四月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设立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