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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603429AGNM(603429)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履行 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务。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 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受托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第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 份的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