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修订)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 责。 1 / 9 金石资源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