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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列控:《思维列控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 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大 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