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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603515OPPLE(603515)2024-07-12 09:17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 明"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朱晓明律师、夏青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拟实施之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前公布且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并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