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3515OPPLE(603515)2023-12-28 11:18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 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维护投资者利 益;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合理性 和可行性。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