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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603515OPPLE(603515)2023-12-28 11:18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 强化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 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 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