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 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 决; (四) 与关联方有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