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淳中科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516Tricolor(603516)2024-04-17 11:0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其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