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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雪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作出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 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