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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阅科技: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第六条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董 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掌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 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