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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嘉诚国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嘉诚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报 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