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