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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