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职责: 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 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