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麒麟:监事会议事规则
603586SGP(603586)2024-04-26 10:48

文件编码:111MA-ZD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文件编码:111MA-ZD (3) 版本号:B 页 码:第 1 页,共 4 页 第一章 总则 (B 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 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的资格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1 名监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担任;2 名监事由公司股东代表担任。由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