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文件编码:111MA-ZD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C 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版本号:C 页 码:第 1 页,共 13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文件编码:111MA-ZD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