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 真、审慎核查了金麒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事项,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 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公开发行 5,25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5,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3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21,925,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易费用共计 82,085,000.00 元 人民币后,实际募集的资金 为 人民币 1,039,84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