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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麒麟: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586SGP(603586)2024-04-26 10:48

文件编码:111MA-ZD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C 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 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文件编码:111MA-ZD (13) 页 码:第 1 页,共 7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