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9 月 Tel:(+86 532)8389 9980/8388 5959 邮编:266071 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2 号海航万邦中心 1 号楼 34 层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证见意见(2024)第00024号 致: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霞律师、王芳芳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