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五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证券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