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与关联方有 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