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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611NOBLIFT(603611)2023-12-11 11:3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设副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 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