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过半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1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