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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626Kersen(603626)2023-12-27 07:44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过半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